通政园安〔2021〕114号

各区(办)建设(市政绿化)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市区市政园林工程质量水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41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通质办发〔2021〕1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市区市政园林工程施工“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担当,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市区市政园林工程行业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成果,深入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为核心,进一步夯实各参建主体质量责任,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大力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工程建设质量主题宣讲活动

1.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和市政园林主管部门监管能力。

2.各区(办)建设(市政绿化)局、市市政和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要鼓励和指导市政园林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质量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全方位开展宣传,大力营造“质量月”宣传氛围,进一步强化全员参与意识。

(二)开展质量安全手册宣贯落实工作

要通过培训班、宣贯会、云课堂等形式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0版)房屋建筑工程篇》(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的质量部分进行宣贯讲解,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着力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将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省住建厅邀请工程质量专家录制了专题讲座视频,介绍《实施细则》出台背景和目的、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结合工程案例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等进行图文并茂、深入浅出的解读,请各区(办)建设(市政绿化)局、市市政和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要组织相关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观看学习。讲座视频资料请与市市政和园林局质安处联系。

(三)组织桥梁工程质量专项检测。

各区(办)建设(市政绿化)局、市市政和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要对在建桥梁工程组织开展第三方质量专项检测,重点围绕钢筋、钢绞线、锚具夹片、预应力波纹管、预拌混泥土后场水泥黄沙等原材料,桩基、墩身、承台、箱梁等结构实体开展检测,对存在问题督促迅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移交处罚。

(四)组织优质工程评比推荐。

各区(办)建设(市政绿化)局、各相关单位要鼓励引导市政园林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提升质量管理能力,积极参与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等优质工程奖创建活动,打造精品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五)组织开展市区市政园林工程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

各区(办)建设(市政绿化)局,市市政和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要开展1次市政园林工程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每次不应少于2个工程。各质量监督机构应做好常态化的市政园林工程混凝土质量监督工作。

(六)开展市区市政园林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市政园林工程质量的监管,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区市政园林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局计划开展市区市政园林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认真谋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确保“质量月”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要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多途径多手段发动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开展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热点、难点问题和质量常见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力争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区(办)建设(市政绿化)局、市市政和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并于9月3日前报送1名活动联络员(见附件),2021年9月30日下班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发布的信息、图片、视频等资料汇总后以报告的形式报送至市市政和园林局。

联系人:夏卫东

联系电话:13301483819

邮箱:823237806@qq.com

附件:联络员名单报送表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联络员名单报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