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市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南通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并遵守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规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能力和经验,具备承担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任务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中型企业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设立市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满足《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15〕1号)规定的条件:
(一)人才培养培训优势明显。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拥有能够满足重点领域、特色产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
(二)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学员考核、教学科研、培训登记、经费管理、后勤保障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管理制度。
(三)场地和经费保障有力。具备与所承担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及相应的硬件设施。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科目,还要有能供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现代化远程教育能力突出。基地建有运行稳定的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可以实现继续教育的网络化、远程化;服务器容量足够,可保证1万人以上同时在线视频学习;有专业的平台服务团队,可以及时解决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建有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学员个人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可以和省人社系统一体化平台对接。
(五)课程研发能力较强。能紧跟南通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研发适应本地区、本行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的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具有良好的课件制作、管理团队,可以保证课程资源的充足以及课程的适时动态更新。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说明。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目的、申报优势、申报的可行性等。
(二)填报《南通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三)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四)固定办公场地、培训场所证明(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租用场地提供3 年以上租赁合同)。
(五)线上培训平台介绍。重点是软硬件设施现状、运维团队技术水平、培训历史经验、承担大规模网上培训计划措施等。
(六)申报单位培训教学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南通市(含县区)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含高校)、中央驻通企事业单位、市直单位(含高校)、市级行业协会(学会)均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
(二)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并赴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
(三)综合评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议,提出评审意见。
(四)公示。拟认定单位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
(五)授牌。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并授牌。
五、有关要求
(一)侧重线上线下教育融合。根据南通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状、疫情可能常态化等情况,本次继续教育基地的遴选将重点考虑在建筑、船舶、石油化工、智能制造等行业具有线上线下培训成熟经验的单位,基地能够实现专业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的有机结合,为南通发展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
(二)规范收费标准。基地收费需经市物价部门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示公开。不得向学员收取或超出备案标准任何的费用,一经核实取消基地资格,并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单位责任。
(三)管理监督办法。申报单位请认真学习《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我局将参照本办法管理和监督南通市继续教育基地。若我市出台本地区《管理办法》,将协同基地进行会商,一经出台将遵照新《办法》执行。
(四)按时报送材料。推荐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月9日前报送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关龙
联系电话:(0513)59000149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2412办公室
电子邮箱:113955525@QQ.com
附件:1.南通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