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展的通知

苏农牧〔2020〕33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是中央和省级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是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要抓手。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决定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进度进行周调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范围

(一)2017及2018年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18及2020年中央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二)2020年中央财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

(三)2017、2018及2019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省级奖补资金、2018及2019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切块用于整县推进资源化利用资金。

二、调度内容

(一)中央整县推进项目:子项目开工、完工、验收以及资金拨付等情况(附表1)。

(二)中央财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项目开工、完工、验收、资金拨付等情况以及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扶持规模养殖场清单等材料(附表2、3)。

(三)省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奖补资金及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资金分配、使用以及实施进展等情况(附表4、5)。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抓紧解决制约项目实施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方案有序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项目计划和内容,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的,原则上由原审批(核)部门变更,涉及中央财政整县推进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变更,并及时报送我厅备案。

(二)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日常调度机制,强化跟踪管理,督促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除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外,其余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工率、完工率今年底均应达到100%。

(三)各设区市积极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展调度,按时序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附表1-5),由设区市统一汇总盖章后于每周三前报送我厅,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相关设区市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完工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12月15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李佩真,电话:025-86263914,传真:025-86263918,邮箱:jssxmc@163.com。

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施瑾,电话:025-86263713。

附表:1. 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

          2. 中央财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

          3. 中央财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主体清单

          4. 省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调度表

          5. 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切块资金使用情况调度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3日

 

苏农牧[2020]3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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