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要求,每三年对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一次评价。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做好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37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住建局通知辖区企业编制评价材料,于2021年9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两份)交至南通市住建局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2109室)审核,逾期者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做好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7日

(联系人:纪海东;联系电话:59000340)

 

关于做好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