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经发局、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投促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21〕6号)关于推动南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勇当全省“两争一前列”排头兵,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相关精神,根据《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通科发〔2021〕48号)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高端纺织、装备制造、海工船舶、新能源及节能环保、5G通信及应用、大数据技术及应用等重点产业领域,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进入产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和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

二、支持标准

本计划采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或两种方式组合给予资助。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项目研究开发经费 20%,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市区企业承担的项目,由南通市级财政资助;县(市)企业承担的项目,由县(市)财政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南通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独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企业近两年持续实现盈利。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技术成熟度高,项目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省和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项目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须具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等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项目总投入1500万元(含)以上,项目实施期内新增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实施期内应形成不小于5000万元销售、新增税收不低于政府资助资金并至少取得1件发明专利授权或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负责人应无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临床医学中心和新型冠状病毒科研攻关专项除外),且未申报2021年度市级基础科学研究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

(四)其他申报事项

1.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需在项目申报时签署《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2.信用记录。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存在国家、省、市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对列入南通市严重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3.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项目管理各实施主体应严格遵守省科技厅“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四、组织方式及要求

项目采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两种方式支持。由企业根据资金需求,自主选择无偿拨款和贷款贴息的比例。无偿拨款主要用于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研发投入的补助;贷款贴息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向银行借贷所发生的利息的补助。

(一)组织方式及推荐要求

1.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本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高新区)项目的组织、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县(市)推荐的项目还须所在地财政部门共同确认同意推荐并盖章。南通创新区、国际家纺产业园区项目通过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申报,通州湾示范区项目通过通州区科技局申报。

2.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由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指南》,组织本地项目初评遴选和推荐申报。(具体择优推荐名额见附件2)。

3.优先支持近两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端智能成套装备项目。

(二)企业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须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同时企业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其他政府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2.一个企业本年度限报一个本计划项目。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市产业创新“揭榜挂帅”攻坚计划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累计已承担过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超过2项(含)的上市企业不得申报。有在研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不得申报。同一企业本年度已将相同研究内容或相近课题申报市级其他类型科技计划的,或者以前年度已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不得申报。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申报重点突出创新性,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三年。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和附件。附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个年度(2019、2020年)会计报表、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能反映创新水平的佐证材料,能反映知识产权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2.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其中应包含技术创新的核心点和目标产品,用“XXX研发及产业化”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或过短,一般控制在15-25个字。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4.项目信息表和申报书须同时在南通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info.net.cn/)进行网上报送,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五、其他事项

1.各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服务部,地址: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

2.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7:30,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 胡冬

综合业务咨询:科技成果处 55018885

项目服务部 55018841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55018918 55018909

附件:1. 2021年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指南

2.2021年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择优推荐名额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通科计〔2021〕103号关于发布《2021年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docx

通科计〔2021〕103号关于发布《2021年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pdf